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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商标撤三商标复审变更申请商标续展商标转让许可备案注销申请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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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要

商标撤三,是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停止使用满三年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启动条件

1、申请人资格:任何人皆可主动提起,法律没有限定;

2、时限要求:被撤销商标,需满足连续停止使用满三年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本公司知产团队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如果是委托本公司知产团队办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本公司。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4、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六、咨询电话

座机:63354221
 

一、概要

商标撤三,是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停止使用满三年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启动条件

1、申请人资格:任何人皆可主动提起,法律没有限定;

2、时限要求:被撤销商标,需满足连续停止使用满三年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本公司知产团队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如果是委托本公司知产团队办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本公司。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4、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

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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