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司法解释)内容: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二、申请驰名商标的意义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对于企业而言,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对企业价值最大、最为显著的在于如下四个方面:
1、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如果是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扩大。即不仅在该商标注册范围内保护商标专用权,还会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防止他人将企业的商标淡化,同时为企业在时机成熟时采取多元化发展、在多个生产和服务领域广泛使用核心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2)保护力度加大。全国各级执法机关在处理商标纠纷时,驰名商标在各个环节都可受到更多的礼遇;
(3)保护的领域增加。不仅仅在商标领域进行保护,在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其他领域,驰名商标仍可得到更多的保护。这就会更加突出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其商标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2、获得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纷纷把所属地区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奖励政策,从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在直接的经济奖励之外,更会给予这些企业种种特别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
3、名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商标如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因此,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所能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4、巨大的品牌荣誉、无形资产增值。现行中国驰名商标保护法律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全面地接轨于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由原来“统一组织、批量认定”的游戏规则修正为“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更加合理、科学的认定与保护的法律规范。尽管如此,“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仍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具体而言,关于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14条;
2、《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3、《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等。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驰名商标认定主体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一、商标局
商标局是最权威的驰名商标认定机构,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商标局是商标异议和商标管理相关案件中涉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1、商标异议途径认定: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局应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涉案驰名商标认定,具体审理部门是异议裁定处,无法定审理时间,一般审理时间为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之日起两年左右;
2、商标管理案件途径:在商标管理中,商标局应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涉案驰名商标认定,具体审理部门是案件指导处,法定审理时间为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审理时间最短的认定方式,但实践中一般大约在一年半两年左右。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
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即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他人已经注册的近似商标的同时,要求认定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
1、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即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他人已经注册的有效商标的同时,要求认定己方商标为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复审案件认定,即在对商标局有关商标方面作出的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在复审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认定请求,比如在异议复审中认定驰名商标。
三、人民法院
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做出认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中提到驰名备案制度及审判文书中不再判决驰名商标,以及实践过程中,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不能享受各类奖励政策、不被工商管理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价值不高,目前较少通过这一途径认定驰名。
铭天知产团队,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驰名商标业务的,按如下流程执行:
1、企业与本公司双方签署驰名商标认定代理协议;
2、本公司成立由五人组成的驰名商标申报项目组,其中包括一位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宏观方面工作的指导与协调;一位主管商标工作的资深律师代理人,主要负责驰名商标项目推进;两位律师代理人,协助项目主导律师开展具体驰名认定工作;一位驰名商标流程人员,确保商标流程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质量和效率;
3、根据本公司提供的驰名项目材料清单,企业积极配合准备相关材料,为认定工作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本公司对企业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
4、本公司对企业提供的初步材料进行综合整理、撰写、编辑制作,对企业不具备申请驰名商标的地方予以指导,协助其达到要求;
5、本公司撰写申请报告,企业确认后交送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上报资料后,在报送清单上盖收讫章,并在一个月内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在此阶段本公司要同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其批准受理申请;
7、通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局案件指导处负责审查的案件应当自收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是否驰名做出认定,但实践中一般时间比较灵活;
8、以异议和评审案件上报的驰名商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案件合议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合议初步意见报送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领导审核。在做出裁定之前,本公司需花费大量精力同商标局、商评委交流沟通,做到信息反馈准确、申请理由充分确实,使驰名商标的认定顺利进行;
9、商标异议和评审案件从申请至结束一般需大约两年时间,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XXX”商标案件裁定书,并对是否依据驰名商标条款做出裁定;
10、案件结果抄送各省、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至此,驰名商标申请工作结束。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仅为法律规定的宏观方面材料要求,实践中,驰名项目具体的材料要求及种类繁多,有关详细证据材料清单我们另行起草提供。
驰名商标代理费用包括编辑整理费、必要活动费、顾问费。全部费用分两次或三次支付(以三次支付为例说明,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一、代理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客户支付驰名案件编辑整理费等启动费用
本阶段,本公司主要工作包括:
1、本公司向客户出具《申请驰名商标所需提供证据材料清单》,由企业提供初步材料,对企业不符合申请的地方予以指导、辅助,协助达到要求;
2、本公司专业人员负责对全部材料进行筛选、整理、编辑制作;
3、本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撰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企业和权威人士确认后再报送商标局/商评委。
二、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一周内,客户支付第二笔费用
在该阶段,本公司全面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与国家商标局具体审查部门异议裁定处或者案件指导处进行沟通,确保案件材料和各项经济指标符合要求。
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一周内,客户支付剩余费用
在该阶段,本公司提供如下延伸服务:
1、就有关商标事务向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
2、解答客户提出的商标法律问题;
3、查阅商标公告,对影响客户商标权益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客户的商标建立专门的商标档案;
5、为客户进行市场监督,如发现侵犯客户权益的行为迅速向客户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处理客户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铭天知产团队,至今业已成功代理数十件中国驰名商标,他们包括但不限于:新农、天虹、奋进、宝色、太阳宝、裕成、绪府、恒飞、爱马仕。
一、含义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解释(司法解释)内容: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二、申请驰名商标的意义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对于企业而言,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对企业价值最大、最为显著的在于如下四个方面:
1、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如果是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扩大。即不仅在该商标注册范围内保护商标专用权,还会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防止他人将企业的商标淡化,同时为企业在时机成熟时采取多元化发展、在多个生产和服务领域广泛使用核心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
(2)保护力度加大。全国各级执法机关在处理商标纠纷时,驰名商标在各个环节都可受到更多的礼遇;
(3)保护的领域增加。不仅仅在商标领域进行保护,在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其他领域,驰名商标仍可得到更多的保护。这就会更加突出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其商标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2、获得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纷纷把所属地区的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奖励政策,从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在直接的经济奖励之外,更会给予这些企业种种特别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
3、名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商标如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因此,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所能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4、巨大的品牌荣誉、无形资产增值。现行中国驰名商标保护法律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全面地接轨于驰名商标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由原来“统一组织、批量认定”的游戏规则修正为“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更加合理、科学的认定与保护的法律规范。尽管如此,“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仍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大大增值。
具体而言,关于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14条;
2、《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3、《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等。
按照目前法律法规,驰名商标认定主体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一、商标局
商标局是最权威的驰名商标认定机构,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商标局是商标异议和商标管理相关案件中涉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1、商标异议途径认定: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局应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涉案驰名商标认定,具体审理部门是异议裁定处,无法定审理时间,一般审理时间为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之日起两年左右;
2、商标管理案件途径:在商标管理中,商标局应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涉案驰名商标认定,具体审理部门是案件指导处,法定审理时间为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是审理时间最短的认定方式,但实践中一般大约在一年半两年左右。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
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即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他人已经注册的近似商标的同时,要求认定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
1、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即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他人已经注册的有效商标的同时,要求认定己方商标为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复审案件认定,即在对商标局有关商标方面作出的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在复审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认定请求,比如在异议复审中认定驰名商标。
三、人民法院
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做出认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中提到驰名备案制度及审判文书中不再判决驰名商标,以及实践过程中,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不能享受各类奖励政策、不被工商管理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价值不高,目前较少通过这一途径认定驰名。
铭天知产团队,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驰名商标业务的,按如下流程执行:
1、企业与本公司双方签署驰名商标认定代理协议;
2、本公司成立由五人组成的驰名商标申报项目组,其中包括一位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宏观方面工作的指导与协调;一位主管商标工作的资深律师代理人,主要负责驰名商标项目推进;两位律师代理人,协助项目主导律师开展具体驰名认定工作;一位驰名商标流程人员,确保商标流程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质量和效率;
3、根据本公司提供的驰名项目材料清单,企业积极配合准备相关材料,为认定工作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本公司对企业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
4、本公司对企业提供的初步材料进行综合整理、撰写、编辑制作,对企业不具备申请驰名商标的地方予以指导,协助其达到要求;
5、本公司撰写申请报告,企业确认后交送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上报资料后,在报送清单上盖收讫章,并在一个月内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在此阶段本公司要同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确保其批准受理申请;
7、通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局案件指导处负责审查的案件应当自收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是否驰名做出认定,但实践中一般时间比较灵活;
8、以异议和评审案件上报的驰名商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案件合议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合议初步意见报送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领导审核。在做出裁定之前,本公司需花费大量精力同商标局、商评委交流沟通,做到信息反馈准确、申请理由充分确实,使驰名商标的认定顺利进行;
9、商标异议和评审案件从申请至结束一般需大约两年时间,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XXX”商标案件裁定书,并对是否依据驰名商标条款做出裁定;
10、案件结果抄送各省、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至此,驰名商标申请工作结束。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仅为法律规定的宏观方面材料要求,实践中,驰名项目具体的材料要求及种类繁多,有关详细证据材料清单我们另行起草提供。
驰名商标代理费用包括编辑整理费、必要活动费、顾问费。全部费用分两次或三次支付(以三次支付为例说明,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一、代理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客户支付驰名案件编辑整理费等启动费用
本阶段,本公司主要工作包括:
1、本公司向客户出具《申请驰名商标所需提供证据材料清单》,由企业提供初步材料,对企业不符合申请的地方予以指导、辅助,协助达到要求;
2、本公司专业人员负责对全部材料进行筛选、整理、编辑制作;
3、本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撰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企业和权威人士确认后再报送商标局/商评委。
二、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一周内,客户支付第二笔费用
在该阶段,本公司全面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与国家商标局具体审查部门异议裁定处或者案件指导处进行沟通,确保案件材料和各项经济指标符合要求。
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一周内,客户支付剩余费用
在该阶段,本公司提供如下延伸服务:
1、就有关商标事务向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
2、解答客户提出的商标法律问题;
3、查阅商标公告,对影响客户商标权益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客户的商标建立专门的商标档案;
5、为客户进行市场监督,如发现侵犯客户权益的行为迅速向客户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处理客户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铭天知产团队,至今业已成功代理数十件中国驰名商标,他们包括但不限于:新农、天虹、奋进、宝色、太阳宝、裕成、绪府、恒飞、爱马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