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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天商标通知】: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5文本的通知

时间: 2015-04-29 10:49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铭天 点击: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整理:铭天知识产权

网站:www.ming-tian.com

 

北京铭天知识产权按】:

12月29日国家商标发出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启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5文本,商标局已经修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呈现较快更新的趋势,一是旧有的商品和服务名称为适应时代的发展而需作出变更,二是新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层出不穷,如本次修订明确增加了“移动电话”和“手机”等商品项目。

北京铭天郑重提示,鉴于目前商标分类表多版本多文本需要交叉检索和巡视的实际情况,商标查询和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工作存在越来复杂的趋势,自行申报商标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更加专业和严谨,以避免无所谓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或者下发补证通知,如有何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拨打北京铭天官方热线电话:400-865-0075或010-83204505,或者直接联系与您对接工作的商标律师和顾问。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5文本,简称NCL(10-2015)。以此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此修改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文本,做好启用分类表新文本的准备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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