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了解到,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恒大冰泉”商标纷争案再起波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大集团)及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矿泉水公司)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恒大高新”)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江西恒大高新赔偿8000万元经济损失,巨额的赔偿让这一商标纷争案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消息称:“恒大高新”于11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广州中院通知及民事起诉状,恒大集团及恒大矿泉水有限公司认为,江西恒大高新于2014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的公告》多处严重失实,属恶意诽谤,包括无理指控恒大矿泉水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故意捏造恒大长白山矿泉水公司生产销售的“恒大冰泉”已在江西省各地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侵权查处”的虚假信息等侵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
恒大集团及恒大矿泉水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江西恒大高新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一切行为,刊登致歉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恒大集团及恒大矿泉水公司因名誉权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
实际上,自2014年10月14日,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关于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的公告》,展开“恒大”商标维权行动起,铭天知识产权团队就及时对此商标纷争案进行了关注,并发表了《铭天商标观点:由“恒大冰泉”商标纷争看商标侵权》一文,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商标纷争案中的“商标侵权”问题。
但从商标侵权案发展至民事侵权案来看,恒大集团与江西恒大高新之间的“战争”显然已全面升级,而这一场因商标引起的“战争”背后,似乎隐藏着更多的商业利益“纠葛”。
当然,铭天知识产权再次关注恒大冰泉的民事侵权案,并不是想探讨案件背后的商业问题,而是想透过案件得到一些启示。
商标是品牌的基础,品牌则是企业通过产品的销售,市场的定位,广泛的宣传推广等不断培养、积累起来的代表企业文化、价值理念的标识,因此,商标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恒大冰泉纷争案中,“恒大冰泉”矿泉水是恒大集团推出的产品,其广告语“一处水源供全球”深入人心,被消费者广泛知晓,但是“恒大冰泉”商标是却是在2013年10月才申请注册的,与其产品上市时间同步,这一商标注册行为显然十分滞后。同时,笔者还了解到,恒大集团创立于1997年,现已发展成为集民生住宅、文化旅游、快消、农业、乳业及体育产业为一体的企业集团,而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最早时间为2007年,晚于其成立时间近十年,且没有对企业名称“恒大”进行及时保护注册。
相反,江西恒大高新却早在1994年即申请注册了“恒大”商标,且之后陆续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恒大”商标,其高调展开商标维权行动保护的“恒大”商标于2008年即申请注册,早于恒大集团“恒大冰泉”的申请时间。
申请注册商标的时间反映了两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强弱差别,而恒大集团陷入商标纷争案与其商标保护意识较弱有着直接关系,也成为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一处硬伤。
总之,不论这场“战争”最终以哪家企业的胜利而告终,其都带给我们重要的启示: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商标注册保护,以避免自身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或在发展过程中,不经意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而陷入商标纷争案中。
铭天知识产权团队也再次温馨提示您,企业不要存有侥幸,一定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并从宏观角度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创:铭天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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